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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家胜诉,判决无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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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6 00:54:59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近日,北京市二中院对全国首例“虚拟财产”失窃案作出终审判决,游戏运营商北京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须对一游戏玩家丢失的虚拟装备予以恢复。这一最终判决结果再次强调,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作为价值的无形财产也受法律保护。3月,游戏《红月》一玩家猛然发现,自己的ID内的所有虚拟装备都不翼而飞,包括最心爱的3个头盔、1个战甲、2个毒物等物品。事后他与北极冰公司联系,经查这些装备已被转移给玩家SHUILIU0011。李宏晨向游戏运营商索要盗号者的具体资料被拒绝,到公安机关报案又因相关法律欠缺而无法立案,于是以侵犯其私人财产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北极冰公司赔他丢失的各种装备,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元。  北京二中院的终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不变。玩家最终胜诉。
  从审理结果来看,虚拟财产受到了法律保护,但我国目前尚无一部法律来规范网络游戏运营环境。具体相关法律的缺失、虚拟物品价值难以确定等“硬伤”,使得法院、律师、运营商和玩家,今后在此类官司中还将继续尴尬,在虚拟财产纠纷里,游戏运营商和玩家之间没有真正的赢家。因此在网络游戏虚拟物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之前,运营商和玩家应保持较为畅通的沟通渠道,架构完善的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纠纷的解决体系,明确各方的法律责任范围,以避免纠纷带来的两败俱伤。
  上海商建刚律师认为,本案的判决将无法执行。“装备的标识码是唯一的,不能再造。本案判决只有两种办法执行。其一,势必要运营商修改游戏程序,重新创造一个功能相同的装备(item),这将影响游戏的公正性;其二,将这些item从现在所有人的账号上拿走,就将会引起其他ID的不满,甚至可能引起另一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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