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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知识] 流产的急救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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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3 10:44:4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妊娠于28周前终止,胎儿体重小于1000克,身长短于35厘米者,称为流产。发生于孕12周前者,称早期流产。发生于12~28周者称为晚期流产。若处理不及时可因大出血而危及生命。
    
  流产的主要症状为停经、阴道流血及腹痛,有组织排出,孕卵异常是早期流产的主要原因,占60%以上,其次是母体、免疫因素等。
   
    急救措施
    
    阴道流血量不多,伴轻微腹痛,有闭经史,早孕反应尿妊娠试验阳性,基层单位有条件可进行妇检,如子宫大小与闭经相符,无流水、宫口末开,确诊先兆流产,宜保胎治疗。
    原则:
 (1)绝对卧床休息;
 (2)应用镇静剂;
 (3)内分泌治疗用黄体酮;
 (4)维生素e治疗,严密观察。约60%病人经适当治疗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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