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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网络覆盖面的不断普及,网络成为现代人联系和开展工作、体验和感受生活、发泄和传递感情、释放和酝酿情绪的无限舞台。不但很多重要工作需要网络来完成,而且很多快乐、悠闲、积极的生活智慧和生活风格也靠网络来熏陶,靠网络来实现。与此同时,很多低级趣味和消极堕落的情绪和很多真实的罪恶也都借助网络得以实行。可见,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中,既存在着正义和积极向上,也存在着邪恶和低级堕落。而在邪恶之中,又有真实的邪恶,也有虚拟的邪恶。
真实的邪恶就是网络犯罪,包括黑客攻击、盗取银行密码、骗钱骗色、盗窃和泄露国家机密、毁谤他人等等。虚拟的邪恶就是借助某种游戏或者其他并不直接涉及真实社会环境、真实人物和真实事项的各种“犯罪行为”,如虚拟环境中的杀人、盗窃、奸淫、欺诈、诽谤、辱骂等。真实的网络犯罪属于刑法所界定并惩处的范畴,而虚拟的犯罪在性质界定、社会影响、防范途径等方面均存在争议。有的人认为,虚拟犯罪没有触犯刑律,只是一种游戏而已,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有很多人对此心怀忧虑。对于虚拟犯罪,我的看法是:
第一,虚拟犯罪不是现代网络技术发展的结果,而是现代社会问题不断积累、人类精神情趣低级堕落的结果。虚拟中的犯罪往往表达了游戏者本人对社会问题的抱怨、对自身处境的愤懑,对各种压力的抗争,对诸多怨恨的发泄,还有对狂放心理的体验,对肆意妄为行为的模仿,以及对犯罪途径的熟悉和对犯罪手段的掌握,所以从本质上讲,虚拟犯罪是现代社会民主缺失、法制不健全、权力腐败、贫富分化、学业迷茫、就业困难、工作压力、人事矛盾、个性孤独、人性压抑、欲壑难填、道德松懈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变态的反映。虚拟犯罪的根源是现实中的社会问题和人心问题。
第二,虚拟犯罪的直接原因来自于虚拟犯罪游戏者的精神空虚。这是一个竞争空前激烈的社会,需要每一个人鼓舞斗志、干劲十足地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中去;这是一个瞬息变化的社会,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前所未有的事件,每时每刻人类都在前进,需要每个社会人紧跟时代的步伐,及时把握世界的最新发展;这是一个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的世界,不合理的事情随处可见,贪污腐化随处蔓延,困难随处存在,需要我们关注和呼吁;这是一个充满智慧火花的世界,新的知识、新的技术、新的思想以及那些充满灵性光辉的智慧流溢在人间大地的各个角落,需要我们去分享去体验。对于一个有志向有抱负的人来说,哪有时间在这种无聊的游戏中虚度!即使是那些以此为娱乐手段、以此为解压途径、以此为解忧之方、以此为发泄之法的人来讲,也是找错了途径。长期沉溺于网络犯罪游戏,无论对任何人来讲,都是一种堕落的行为。
第三,虚拟犯罪体现了虚拟犯罪游戏者的犯罪心理,从世俗法律的角度看虽然没有违法,但从某角度来看则属于“意业”范畴的严重犯罪,不但是要严格制止的恶业,也是必然产生恶果的恶因,在现实的个体命运发展当中具有真实不虚的负面力量,必将对其未来产生直接的影响。因为人的行为分身、口、意三种,其中身业就是外在的行为,口业就是所说的话,意业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在三业之中,意业深藏于内心,具有策源性、根本性、熏染性、长期性和难以对治性,不但对身口二业有重要影响,而且本身就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行为,是特别强调要对治的对象。这种看法是十分科学的,是符合事实的,所以不但要防止虚拟世界中的精神犯罪,而且一般民众也应该制止这种犯罪心理的滋生和熏染,以保证身心的清净与和谐。
第四,虚拟犯罪实施执行过程中的方法以及实施和完成之后的心态都与真实的犯罪有高度的一致性,很容易形成各种负面的心理积淀,长期陶醉其中,必然在心理深处形成一定程度的认同和习惯,逐渐养成一种犯罪的思维模式,其中比较严重的是:认可和趋同于犯罪的理由;熏染和养成犯罪的心理;习惯和熟悉犯罪的行为;了解和把握犯罪的过程与方法。当从身体从虚拟世界走出来以后,心理并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彻底脱离虚拟世界,身心的冲突和环境转换的模糊可能导致虚拟环境下的心理在真实世界中的继续延伸,从而使其具有了违法犯罪的潜在可能,稍不注意就可能走向偏失,形成现实的犯罪。所以,虚拟犯罪熏染人心,对一个人的健康成长和健康生活极为不利,沉溺其中,后果堪忧。
虚拟犯罪不可为 自净其意利社会
近来,网上流行“杀人、偷菜”的游戏,人们就“虚拟网络游戏中杀人、偷窃等行为是否存在罪业和果报?”这个问题掀起了一番争论,吸引大众的关注,我觉得有必要来讨论一下。
二十一世纪是网络的时代,人们充分地享受着网络带给大众在生活、工作、娱乐等诸多方面的便利。俗话说:有利必有弊。便利的网络既成就人们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同时,也成就某些人不断的犯罪,例如:网上盗窃、病毒入侵、毁谤他人等犯罪行为严重威胁到人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如今,网上流行的虚拟杀人、偷窃游戏让不少人沉溺其中,乐此不疲,因而丢掉工作,甚至影响正常家庭生活。
在网络上,虚拟世界中的犯罪行为是不是造业?是否存在罪业和果报?如果存在是否和现实生活中的相同?针对虚拟犯罪与现实世界的差异,我们可以挖掘虚拟犯罪的根源——意识问题,从人们的意根下手,这个问题的解答就显而易见。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自己的身心状况,为什么有的人在内心喜欢偷盗、杀人的游戏?这是源于人内心种种的不净和恶习。我们的身心是由身、口、意三业组成,互相依存。每一个人做任何事情都必须先经过意识——大脑思考后,才说出口,发为行动,这就是人的身心结构。当我们在意识里不断熏习,种下杀人、偷盗的坏种子,并且不断地在虚拟世界中上演这种损害自己身心健康的游戏,那么,这种恶劣的心灵污染日积月累迟早会形成一种强大的恶习推动力。当某一天,在现实中遇到不顺利、不如意时,这种杀人的怨恨心态就马上现行,造成不必要的自伤和社会伤害。
前几天,一位朋友告诉我:她的一位好友玩虚拟“偷菜”游戏上了瘾。一天,她们去郊游,看到农民的蔬菜非常好,这位习惯玩虚拟“偷菜”游戏的人就忍不住偷农民的菜。结果,偷得太多,被人发现后抓住差点挨打,最后,赔钱才算了结。这个偷菜的人以前品质不错,就是因为玩虚拟“偷菜”游戏上瘾,分不出虚拟与现实,结果,遇到可以偷的菜就情不自禁下手偷盗,这就是偷盗恶习的表现。至于杀人的游戏,亦是如此。君不见一些少年罪犯因为长期玩虚拟杀人游戏,模仿杀人,结果,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不顺时,瞋心大发就持刀杀人,手段之残忍是人们意想不到的。这种种的犯罪行为哪一个不是从意识——“虚拟杀人、偷盗游戏”潜移默化熏陶而来?
第二,虚拟犯罪中的偷盗、杀人或者自杀等游戏都是模拟现实生活情景的犯罪,是人们贪、瞋、痴的表现,也是人们在实际生活中心理不健康、充满污垢、心地邪恶、不清净的具体呈现。尽管,人们是通过玩网络虚拟游戏来发泄自己意识中的污垢,没有在现实中杀人、偷盗,但是,从一个人心灵的健康来说,这已经是一种病态心理,值得关注。而且,网络虚拟犯罪是不断对自己的意识进行恶习熏陶,总有一天,藏于心灵中的垃圾会遇到外缘而爆发出来,从而对自己与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所谓熏陶,就是“近香者香,近臭者臭。”同样的人生,为什么我们不亲近心灵芳香之人、做心灵芳香之事,而选择造恶,让自己的意业不净而损伤自己呢?这种虚拟杀人、偷盗的游戏于现实的人生是有百害而无一利,又何必为之啊?
不错,虚拟犯罪与现实生活是存在着差异,但是,从人们心灵健康清净方面来说,虚拟杀人是意业不净,已经造成人们内心的染污。只要人们在内心存着诸多恶习种子,在强大恶习心理的推动下,迟早遇到外缘,种子就会发芽、开花、结果。那时,后悔已经来不及。
第三,对于电子游戏一类,本人从来没有兴趣,更没有时间。我们应该活在当下的现实中,作自己的本份事,既能自利又能利他。当然,俗世中人都有选择娱乐的自由。不过,从人们身心健康出发,倘若是比较注重心灵健康的人,即使是玩乐,也会作一些道德道义的抉择,至少不会选择专门模拟杀人、偷盗的恶游戏。自己内心的清净至为重要,一切行动源于内心,只有自己的心灵清净了,才能自利利他,利于社会人群。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的心灵需要小心的呵护,常常与善友相聚,与善法相应,并“从善如流”,这样的人生才是善业善报。
那么,如何才能自净其意?人生有限,光阴珍贵。只有对自己的生命抱持负责的态度,进而才能对社会他人有利。何况,娱乐的方式很多,为什么不选择一种有益身心的方式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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