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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考省实际工作的需要,根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考试录用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决定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一、 录用计划 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1860名。 二、 报考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 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 具有正常旅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 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4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4月9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乡镇录取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上(1983年4月9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68撵月19日以后出生)。 (六)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考单位。 (七)报考乡镇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报考县(市、区及街道办事处)以上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2008年全日制应届统招毕业生和已经获得成人高等学校、自学考试及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人员)。 (八)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其中,"具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8年4月19日前在县、乡党政机关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州以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两年以上。 (九)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去年我省各级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发布招考公告 2008年4月19日在新闻媒体、长春市人才网(www.ccrc.com.cn)和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站(http://www.jlgwy.net)上发布。 四、 报名与资格审查 今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 网上报名 4月20日至28日,考生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其中,报考公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和特殊职位考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3日。 2、 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的时间为4月21日至29日,考生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职位。 3、 专业体检考试 4月24日,报考人民警察、监狱劳教职位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报考特殊专业的考生进行专业考试。 4月25日公布报考公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考生体能检测的特殊专业考试结果。 4、 缴费确认 5月4日至5月9日,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确认工作结束。 5、 打印准考证 5月18日至5月24日,考生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 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科目 报考省直、市州直机关(含长春市所辖区)的考试等级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甲)、《综合知识》(甲)、《申论》(甲)。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的机关的考试等级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乙)、《综合知识》(乙)、《申论》(乙)。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考生,只考《申论》(乙)和《农村工作常识》。报考公安机关的考生,须加试《公安基础知识》;报考监狱劳教单位的考生,须加试《监狱、劳教专业知识》。笔试考点设置在市州所在地。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 2008年5月25日 0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 《申论》 13:00-14:30 《综合知识》或《农村工作常识》 15:00-16:00 《公安基础知识》或《监狱、劳教专业知识》 6月10日前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六、 面试 6月25日以后开始面试工作,报考市州及其以上机关的考生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法进行;报考县及以下机关和报公安机关选拔优秀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采用机构化面谈法进行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20%、5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开始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分、20分、50分);不需要组织专业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分、50分);乡镇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0%、6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分、60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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