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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告】传地震谣言者,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打印本页]

作者: 气若游丝    时间: 2008-6-21 12:02
标题: 【公告】传地震谣言者,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近日,有人造谣临江有地震。

大半夜的害得我奶奶爷爷下楼去广场那里避震,并且当时在广场上避震的人已有二三百人。结果什么都没有发生!

传谣言的人对人心和社会安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唯有天下大不乱之心!

希望相关执法部门要严厉追查传地震谣言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作者: 555你是    时间: 2008-6-21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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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口无遮拦    时间: 2008-6-23 07:13
传播制造恐怖信息罪
作者: 实话实说好    时间: 2008-6-23 14:53
我没听说,所以那天哪也没去,就在家。也没害怕。
作者: 梦想会实现    时间: 2008-6-23 15:15
和楼上一样没听说,也没事。LZ你们家老爷子和老太太都去避震?还是半夜?用王木生的话说不简单啊不简单
作者: 雨点    时间: 2008-6-23 16:04
是什么人在造谣,真的缺德.
作者: 诚言    时间: 2008-6-23 19:31

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

临江市对人情腐败说“不”


为了深入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活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狠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不正之风,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近日,临江市纪委监察局下发文件,向全市党员干部提出“五条禁令” ,即严禁借子女升学等时机大摆宴席,借机敛财;严禁借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下属单位及有关人员的礼金、礼品和各种名目的赞助;严禁用公款支付子女升学等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严禁动用公车送子女去学校报到等公车私用问题;严禁用公款报销接送子女入学差旅费等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对于违反规定的,除没收全部违规所得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邵建军  李君言)



作者: 我是谁    时间: 2008-6-25 16:59
支持,看你的了。
作者: 气若游丝    时间: 2008-6-28 22:25

呵呵 ~`~` ~  至于追没追究这事  我还不知道结果 。

 

谁能告诉我一下呢?


作者: ljxxh    时间: 2008-6-29 20:44

听说是八道沟预报的,并有明显震感,谁知道是真是假呢!

于是,临江就有人传了,说临江也要地震,反正我是没相信,就是认为不可能吧!


作者: 草上飞    时间: 2008-6-30 20:09
我也听说11道沟有震感,但我没在那,只是听说。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2-21 09:53
晚11:30左右,在临江,确实听到轰隆一声,然后晃了一下。临江贴吧说,是爆破作业。如果不想折腾,还是以官方消息为准。
作者: 555你是    时间: 2011-2-21 18:31
这是06年的主题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2-22 10:16
如果政府能及时能把巨响的原因查明,并及时通过媒体告知市民,市民就不会恐慌,那就
不会产生谣言,一句话,政府工作不给力。
作者: 老米    时间: 2011-2-22 12:46
没有人敢抓造遥者,因为这是真实的,新浪网和中央台都播发了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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